選舉事務處遺失16年立法會選民登記冊 8千名選民資料下落未明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4/05 14:45

最後更新: 2019/04/05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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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務處遺失一本2016年立法會葵青區選民登記冊。(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選舉事務處承認遺失一本與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葵青區一個投票站的選民登記冊相關的選民登記冊,當中載有約8000名選民資料,登記冊至今未尋回,事務處已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備案。

該選民登記冊載有約8000名獲編配到該投票站的已登記選民的姓名、性別、地址、身分證號碼及可獲選票數目。如有關選民已投票,他/她的姓名及身分證號碼上亦會劃上橫線。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表示暫時沒有資料顯示相關資料有外洩情況,處方就事件對有關選民造成困擾深表歉意。

私隱專員公署回應指,昨晚(4日)已收到選舉事務處作出的備案,但由於選舉事務處仍未證實有關資料已遺失,故事件尚未確定為資料外洩事故。若有關資料最後證實遺失,公署會立即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

公署又指,現行法例沒有規定機構就資料外洩作出通報,或就資料可能外洩向公署作出備案。另外,機構在確認資料外洩前,可先在合理時間內進行內部查找,所需時間視乎個別事件的情況,而執法機關的調查,亦可能影響合理時間的長短。

公署補充,不論政府部門或公私營機構,都必須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規定採取有效的保安措施,妥善保障客戶的個人資料不會未經准許或意外地被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否則便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下的資料保安原則。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則指,近日得悉登記冊遺失事宜,局方高度關注事件,已責成處方在一星期內盡快完成相關核查和搜尋工作,有結果後立刻交代。局方亦指示選舉事務處就事件向公署備案,並向公署表示如證實遺失有關資料,會盡快採取措施通知受影響選民和減低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

選舉管理委員會發現聲明指,非常關注事件,已責成選舉事務處盡快確定有關選民登記冊是否已經遺失,並就過程中處理選民登記資料、其他選舉物資的整體安排以及實際執行過程作全面檢討,向選管會提交詳細報告。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與選舉相關的文件必須保存為期最少自該等文件所關乎的選舉日期起計6個月,然後將其銷毀,但如法庭在關乎選舉呈請或在刑事法律程序中所作出的命令另有指示,則屬例外。

為配合執法機關正在進行的調查工作,與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相關的選民登記冊仍然備存,與這次選舉有關的選票則已按上述法例銷毀。